东方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按月缴纳增值税。该公司2016年8月份发生有关购销业务如下:
(1)销售给西方公司货物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0万元;
(2)销售给南方公司货物一批,该批货物的不含税售价为200万元,给予商业折扣10万元,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3)向消费者零售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为 58.5万元;
(4)将自己生产的某批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单位,该批货物成本为 70 万元,不含税。对外售价为90万元;
(5)从北方公司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 万元,因管理不善导致该批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 20%。该发票已认证通过。


计算从北方公司购进原材料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

从北方公司购进原材料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4×(1-20%)=27.2(万元)


【题目解析】: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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