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企业的资本总额相等,均为4000万元,息税前利润也都相等,均为24元。但三个企业的资本结构不同,其具体组成如下:要求:假设所得税税率为25%,试计算各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并进行简单分析
【正确答案】:甲公司的税后净收益=(息税前利润一利息费用)×(1一所得税税率)=(240-0)×(1-25%)=180(万元)乙公司的税后净收益=(息税前利润一利息费用)×(1一所得税税率)=(240-1000×8%)×(1-25%)=120(万元)丙公司的税后净收益=(息税前利润一利息费用)×(1一所得税税率)=(240-2000×8%)×(1-25%)=60(万元)甲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80/400=0.45(元)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般的加权平均数=120/300=0.4(元)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60/200=0.3(元)税后净收益相比较,结果为甲>乙>丙,基本每股收益相比较也是甲>乙>丙,说明甲的盈利能力要大于乙、丙公司。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