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销售材料、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售价中不含增值税,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交易和事项:(1)1月2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并于当日办妥托收承付手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 500元,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 000元。2月5日,收到该笔款项。(2)4月8日,向丙公司销售产品200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 000元。销售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每件产品成本为6 000元,产品已于当日发出。4月15日,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该笔款项。(3)9月15日,提前报废生产设备一台,原值为200 000元,已提折旧140 000元,未发生减值。设备清理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3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残料估值价值为2 000元,作为周转材料验收入库。(4)12月5日,转让一项生产用专利技术,转让价款25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已存入银行。该专利技术的成本为285 000元,已累计摊销80 000元,未发生减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资料(4),下列各项中,甲公司转让专利技术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A、其他业务成本增加205 000元
B、其他业务收入增加250 000元
C、资产处置损益增加45 000元
D、营业外收入增加45 000元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转让非专利技术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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