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正确答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一般认为,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它们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制度范畴。虽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在起始时间上往往很 雄区分开来,但从逻辑分析的角度来讲.它们毕竟是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合同成立是判断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谈得上生效问题。(2)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合同的成立,要求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缔约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程序,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为成立.从本质上讲就是符合承诺生效的要件。合同的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决于其所代理的主体。这一主体应当是能够进行各种民事行为的、并能够对自身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的 民事主体。电子代理人归属者的主体要件一般应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具备合法的缔约人;②缔约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一致;③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对于有些合同,合同的生效还须具备特殊要件,也称形式要件。(3)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合同的成立仅仅是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如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将被赋予法律约束力;否则,不仅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不成立的合同,有过失的一方当整人应根据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合同不成立只能产生民事责任而不能产生其他法律 责任。因此,不能把不成立的合同当作无效合同来处理。而无效合同在性质上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规定, 故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引起其他法律责任。如民事法律制裁责任和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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