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是某公司普通雇员,盗用公司财务印章签发支票给房产公司,支付自己的购房款。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
A、黄某的行为构成伪造票据
B、黄某的行为属于票据的无权代理
C、黄某的行为涉嫌犯罪,支票无效
D、房产公司未向公司核实,取得票据有重大过失,不享有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无权限的当事人假冒他人名义进行的票据行为。票据的伪造有两种情况:一是票据本身的伪造,一是票据签名的伪造,票据本身的伪造如伪造发票人的签名或盗盖印章而进行的发票,是假冒他人名义进行的发票行为。票据签名的伪造是假借他人名义而为发票以外的票据行为,如背书签名的伪造、承兑签名的伪造等。票据的伪造必须是无权限之人假冒本人签名。如果在票据上表明为本人代理之旨而将本人的姓名载在票据上的,属无权代理而不是伪造。法人代表人为自己利益而以法人名称在票据上签名的,也不是票据的伪造。伪造的票据,没有法律上的效力,即使持票人是善意取得,也不能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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