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原系某部教导队司务长。因对组织的处分不满,于1998年7月30日凌晨4时许,趁外出执行采购任务之际逃跑,由成都经重庆、贵阳、株洲、广州等地,于8月10日到达珠海。在珠海市福田旅店,周军与福建省外流人员林某、肖某、余某(均由地方另案处理)相识,尔后共同策划偷越边境逃往澳门境内。8月12日中午,周军等四人由珠海乘车到达边境附近,打听情况,观察地形。当晚9点左右,越境潜入澳门,次日11时在澳门被澳门警察抓获。8月13日,周军被遣返回珠海市。问:周军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在本案中,周军因对组织的处分不满,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严重危害了国家军事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军人叛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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