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李某通过甲职业介绍中心介绍入职乙公司。甲职业介绍中心向李某收取人民币500元的押金,并表示,若李某入职不满1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该中心将不返还押金。李某入职后,与乙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月工资为人民币4000元。2015年9月30日,李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出差而提出辞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清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11月,李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支付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
关于甲职业介绍中心收取李某押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职业介绍中心为确保李某稳定就业有权收取押金
B、甲职业介绍中心收取李某押金,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行为
C、甲职业介绍中心收取押金的标准不得高于每月人民币100元
D、甲职业介绍中心为李某成功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可以向李某收取中介服务费,但不得收取押金
【正确答案】:BD
【题目解析】: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的,应当退还向劳动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职业中介机构的禁止行为包括:禁止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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