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行政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擅自在单位行政办公用地范围(不临街)建设了2栋多层住宅楼。在主体工程要封顶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建住宅工程没有办理任何规划手续。
【问题】
试问:该单位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请指出所存在的具体法律问题?并指出在什么条件下该建筑才可免于拆除?
【正确答案】:(1)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和《行政许可法》。
(2)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属违法建设。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故该项目如果能够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则可以免于拆除,但应当给予建设单位行政处罚,并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鉴于该建设项目已经封顶,违法建筑已经形成,如拆除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可以采取没收实物的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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