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某甲与乡政府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本村荒山100余亩,合同约定承包期为30年。2011年向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将甲所承包的荒山收回转包给乙,甲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这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B、甲应该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这属于行政合同纠纷
C、县政府不应受理,因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D、县政府应该受理,这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甲与乡政府已经签订合同,因乡政府换届使合同变更。因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所以县政府应该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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