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 )应当参加培训。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五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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