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理学对封建法律思想的影响。
【正确答案】:理学是宋代形成并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一种学术思想,其发萌于唐代中后期的韩愈、李翱,中经北宋的周敦颐、邵雍、程颢、程颐,最后由南宋朱熹集其大成。理学将“理”视为宇宙的最高本体和产生万物的本源,将封建的道德伦理观念及封建政治经济制度说成是“理”的体现。它以儒学为、主,融合道教、佛教哲学理论,成为强化礼教的理论学说。理学的产生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在“理”的理论外衣下面,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弥补了理论上粗浅直观的欠缺,具备了更缜密、系统、思辨的色彩,理学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既然封建道德伦理观念是“天理”,立法、司法当然必须以其为指导,德、礼、政、刑的目的是一致的,即“存天理,灭人欲”而四者又各具不同的地位,具有不同的对象。(2)理学使得封建统治者不再像以往那样忌讳严刑。因为刑罚被说成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工具,执法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了强化封建伦理道德,许多儒学之士,甚至像朱熹那样的大儒,都鼓吹重刑治国,主张恢复肉刑。(3)封建伦理道德披上理学的理论外衣后,大大增加了迷惑性、欺骗性,许多人在其束缚下,心甘情愿地以身殉礼。理学使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扼制,法律在理学的支持下,对“重利轻义”等商品观念及商业活动实行压制,以“灭人欲”作为目的。总之,理学使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但其宗旨——维护封建礼教、维护封建统治并未改变,而是得到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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