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5日,甲公司以106万元(含增值税6万元)的价格购入一项商标权。为推广该商标权,甲公司发生广告宣传费用2万元,上述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取得该项商标权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02
B、100
C、112
D、114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为推广该商标权发生的广告宣传费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计入商标权成本,故该项商标权入账价值为100万元(106-6)。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