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陈某任职于国内甲公司,其独生子正在接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2019年陈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全年工资、薪金150 000元,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33 750元。(2)为乙公司提供一次法律咨询服务,取得劳务报酬3 000元。(3)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1 000元,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4)因持有境内丙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股息6 000元,该股票系陈某2年前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入。(5)取得国债利息4 000元。(6)在商场购买冰箱,获赠一台价值180元的豆浆机。(7)继承一套房产,价值1 600 000元。已知:综合所得减除费用60 000元/年。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 000元/月,陈某夫妻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陈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境内丙上市公司股息6 000元
B、继承价值1 600 000元的房产
C、获赠价值180元的豆浆机
D、国债利息4 000元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

(1)选项A:个人持有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大于1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选项B: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选项C: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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