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
A、5
B、2.4
C、1.5
D、1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捐赠为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本题中,捐赠扣除限额=20×12%=2.4(万元),实际发生捐赠额5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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