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下列不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是( )。A、医院B、学校C、工厂D、机关【正确答案】:C【题目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