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为乙公司的汇票。乙公司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C、王某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丙公司应当享有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1)选项A: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甲公司),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

(2)选项B:被伪造人(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3)选项C:由于伪造人(王某)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4)选项D:丙公司出于善意对价取得票据且无重大过失,享有票据权利。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