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8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2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25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今年7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今年2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元。
A、15290.60
B、13690.27
C、17918
D、18046.15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都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未逾期,不征收增值税。因此,白酒销售额=80000+3200/(1+13%)=82831.86(元);啤酒销售额=25400/(1+13%)=22477.88(元);5月销项税额=(82831.86+22477.88)×13%=13690.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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