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不得有的行为是( )。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Ⅱ.挪用公司资金Ⅲ.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Ⅳ.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A、Ⅰ、Ⅱ、Ⅲ、Ⅳ
B、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Ⅱ、Ⅲ、Ⅳ项都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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