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章先生2020年1月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情况如下: (1)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8500元。 (2)出版学术著作一部,取得稿酬80000元。 (3)一次性取得会计咨询收入40000元。 (4)参加某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取得中奖所得8000元。 (5)取得保险赔款30000元。 (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 (7)转让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取得所得15000元,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转让所得8000元。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计算章先生取得工资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相应税率进行计算。王先生于1月份取得8500元,扣除5000元免税收入,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所以章先生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500-5000)×10%-210=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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