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甲公司工作2年8个月,甲公司提出并与王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知王某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3 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 0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 000元,劳动合同解除时。甲公司依法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为( )。
A、36 000元
B、6 000元
C、12 000元
D、39 000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4)甲公司依法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为=4 000×3×3=36 000元。因此,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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