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监理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的职责是(  )。
A、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无条件发出开工通知
B、在开工日期15日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C、批准或要求修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
D、组织编制施工“合同进度计划”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起计算。   如果约定的开工已届至但发包人应完成的开工配合义务尚未完成(如现场移交延误),由于监理人不能按时发出开工通知,则要顺延合同工期并赔偿承包人的相应损失。   如果发包人开工前的配合工作已完成且约定的开工日期已届至,但承包人的开工准备还不满足开工条件,监理人仍应按时发出开工的指示,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