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5个月。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的造价数据与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见表56;总价措施项目费用9万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万元);暂列金额12万元。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5%。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利润之和的10%。有关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合同约定如下:1.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总价措施费和暂列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第3、4个月平均扣回;2.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于开工前一次性支付;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工程款在开工后的前3个月平均支付;3.施工期间除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外的工程款按实际施工进度逐月结算;4.发包人按每次承包人应得工程款的85%支付;5.竣工验收通过后60d内进行工程款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时扣除工程实际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支付;6.C分项工程所需的甲种材料用量为500m2,在招标时确定的暂估价为80元/m2;乙种材料用量为400m2,投标报价为40元/m2。工程款逐月结算时,甲种材料按实际购买价格调整,乙种材料当购买价在投标报价的±5%以内变动时,C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变动超过±5%以上时,超过部分的价格调整至C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该工程如期开工,施工中发生了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以下事项:(1)B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时间为2~4月;(2)C分项工程的甲种材料实际购买价为85元/m2,乙种材料的实际购买价为50元/m2;(3)第4个月发生现场签证零星工作费用2.4万元。
该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多少万元?开工前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分别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该工程签约合同价=(76.6+9+12)万元×(1+10%)=107.36万元

开工前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76.6万元×(1+10%)×20%=16.852万元

开工前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3万元×(1+10%)×85%=2.8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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