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通过竞标承建一工程项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对工程合同协议书(编号HT-XY-201909001),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编号HT-ZY-201909001)和通用合同条款(编号HT-TY-201909001)修改意见达成一致签订了施工合同。确认包括投标函、中标通知书等合同文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施工合同中包含以下工程价款主要内容:(1)工程中标价为5800万元,暂列金额为580万元,主要材料所占比重为60%;(2)工程预付款为工程造价的20%;(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4)工程质量保修金3%在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质保期满后返还。工程1-5月份完成产值如下表工程1-5月份完成产值表项目部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对物资采购合同的标的、价格、结算`特殊要求等条款加强重点管理。其中对合同标的的管理要包括物资的名称、花色、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项目部按照劳动力均衡实用、分析劳动需用总工日、确定人员数量和比例等劳动力计划编制要求,编制了劳动力需求计划。重点解决了因劳动力使用不均衡给劳动力调配带来的困难,和避免出现过多、过大的需求高峰等诸多问题。建设单位对一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内容提出修改,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为此造成工程停工10天。施工单位对此提出索赔事项如下:(1)按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工资标准计算停窝工人工费85万元;(2)塔吊等机械停窝工台班费5.1万元;(3)索赔工期10天。问题
计算工程的预付款、起扣点是多少?分别计算3、4、5月份应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进度款是多少?(计算到小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正确答案】:

(1)预付款为(5800-580)×20%=1044.00(万元);

起扣点为:(5800-580)-1044/60%=3480.00(万元)。

(2)3月份支付的工程款750×0.97=727.50(万元);

 4月份应当支付的工程款1000×0.97=970.000(万元);

5月份累计完成工程的工程款为:180+500+750+1000+1400=3830(万元)>起扣点3480万元。

因此5月不仅仅扣除质保金还应当扣回预付款。

则5月份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为:1400-1400×3%-(3830-3480)×60%=1400-42-210=1148.00(万元)。

3、4、5三个月累计支付工程款为:727.5+970+1148=2845.50(万元)。

1~5月份累计支付进度款为:(180+500)×97%+2845.50=350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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