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A、B、C三位股东于2006年12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40%、35%和25%。有关资料如下:(1)2006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的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表所示(各位股东的出资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有关法律手续已经办妥): 单位:万元出资者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计A270—50(专利权)320B130150(设备)—280C17030(轿车)—200合计57018050800(2)2007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决定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计划在2008年2月10日支付。(3)2008年12月31日,吸收D股东加入本公司,将甲公司注册资本由原800万元增到1000万元。D股东以银行存款100万元、原材料58.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材料计税价格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出资,占增资后注册资本10%的股份;其余的100万元增资由A、B、C三位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银行存款出资。2008年12月31日,四位股东的出资已全部到位,并取得D股东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的法律手续已经办妥。要求:(1)编制甲公司2006年12月31日收到出资者投入资本的会计分录(“实收资本”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2)编制甲公司2007年决定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应付股利”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3)计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吸收D股东出资时产生的资本公积。(4)编制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增收到A、B、C股东追加投资和D股东出资的会计分录。(5)计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增资扩股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1)借:银行存款570 无形资产50 固定资产——设备150 固定资产——轿车30 贷:实收资本——A320 ——B280 ——C200(2)2007年分配现金股利时:借:利润分配100 贷:应付股利——A40(100×40%) ——B35(100×35%) ——C25(100×25%)(3)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吸收D股东出资时产生的资本公积=100+58.5-1000×10%=58.5(万元)(4)收到A、B、C股东追加投资和D股东出资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100 原材料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实收资本——D1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8.5借:银行存款100 贷:实收资本——A40 ——B35 ——C25(5)A股东占有比例=(320+40)÷1000=36%B股东占有比例=(280+35)÷1000=31.5%C股东占有比例=(200+25)÷1000=22.5%D股东占有比例=100÷1000=10%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