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际组织的职员在执行公务时遭受侵害,那么该国际组织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加害方提出赔偿要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国际组织拥有一定的求偿能力和承担国际责任的能力。具体而言,某一国际组织侵害到某个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时,若该侵害是因国际组织违反了基于条约或习惯国际法的国际义务而造成,那么该国际组织就得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国际组织的权利受到其他国际法主体的侵害,那么该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国际法院阐明,国家代表受害人主张索赔权是基于国籍的联系,与此不同的是,国际组织向有关国家提出索赔要求的权利,是基于受害者是代表联合国行事,他在行使着联合国的职能。所以,“联合国对其工作人员具有职能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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