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进出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国外进口中档护肤品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200万元人民币,由进出口公司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人民币,运抵我国海关卸货前发生的运输费为3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无法确定。该批货物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从境内某服装公司采购服装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80万元和10.4万元。当月将该批服装全部出口,离岸价格为150万元人民币。(3)将2017年购置的一处位于外省的房产出租,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0万元。(4)在公司所在地购置房产一处,会计上按固定资产核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1500万元和135万元。(5)从某境外公司承租仪器一台,支付租金(含增值税)174万元人民币。该境外公司所属国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且未在我国设有经营机构,也未派人前来我国。(6)当月将业务(1)购进的护肤品98%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300万元,2%作为本公司职工的福利并发放。(其他相关资料:销售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的退税率为13%,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为10%,进口护肤品的关税税率为9%,期初留抵税额为0,相关票据均已比对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6)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销项税额=300×13%=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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