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中学向小雅制衣厂定制一批校服(1000件)在交付校服时发现,其中有200件与要求不符,经调查,发现小雅制衣厂将该200件交由南方制衣厂完成,南方制衣厂为节省成本偷工减料,致使校服不符合标准,光明中学遂主张解除合同。在此题中,小雅制衣厂违反了下列哪一义务?( )
A、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付工作成果 
B、亲自完成工作 
C、按期交付工作成果 
D、接受监督检查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合同法》第253条明确规定,除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对于承揽的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对于承揽的辅助工作,承揽人可以不经定做人同意,将其交由第三人完成。通常而言,判断一项工作是否为主要工作。可从工作的内容、性质及其在整体工作中的地位来进行判断。(P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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