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2003年3月1日在建材上取得某注册商标,直至2013年10月1日仍未就该注册商标提出续展申请。2013年10月1日,乙企业以相同标识申请注册建材商标和家具商标。在此情形下,商标局应当( )。
A、核准乙的申请
B、驳回乙的申请
C、核准乙的家具商标,驳回建材商标
D、核准乙的建材商标,驳回家具商标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根据《商标法》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所以商标局应当核准乙的家具商标,驳回建材商标,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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