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于2020年7月2日签订《注册商标质押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其注册商标“单吉”质押给B公司。2020年7月15日, A、B公司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2020年7月19日,商标局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2020年8月20日,《商标公告》刊载了AB公司的商标质权登记。B公司的商标质权生效时间是(  )。
A、2020年7月2日
B、2020年7月15日
C、2020年7月19日
D、2020年8月20日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题中,B公司的商标质权生效时间是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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