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药品,于2008年6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于2011年7月12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08年5月,乙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的药品后,立即组织该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丙公司自2012年2月起一直在生产和销售该药品。2014年8月,甲公司发现了乙公司、丙公司的生产或销售行为。2015年10月,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药品销售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一批涉案药品在自己的药房销售。2016年9月20日,甲公司就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行为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关于乙公司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该药品,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B、乙公司有先用权,因此其可以根据需要生产和销售该药品
C、乙公司如在原范围内继续生产和销售该药品,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D、乙公司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专利强制许可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了的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强制许可不包括在先使用这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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