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0日,方某所在公司为其交纳了保险费,投保5年期人身意外伤害期满还本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妻子刘某和朋友冯某,未指明受益份额。 2009年4月25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当时父母健在,且有一女。 请回答如下问题: 被保险人的妻子刘某应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元。
A、50 000
B、37 500
C、25 000
D、12 500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因为被保险人方某未指明受益份额,所以应按比例均分,所以被保险人的妻子刘某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25000元。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