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5年。建设投资1200万元(含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2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800万元,其余为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计算的建设期利息为12万元,投产后5年内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同运营期。增值税率为17%,营业税金及附加为增值税的10%,所得税税率为25%。 投产当年即达到满负荷生产,满负荷流动资金100万元,全部来源于项目资本金,投产第1年即全部投入。生产期每年销售收入为600万元,经营成本为200万元,其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160万元,均以不含税价格表示。该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见表3-5。 表3-5该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问题】1.请判断表3-5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的所列项目是否有误?简述理由。 【问题】2.计算项目投资各年的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将结果填入表3-5中,并计算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 【问题】3.能否直接利用项目投资回收期来判断该项目是否可投资?说明理由。 【问题】4.编制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正确答案】:
1. 有误。 (1)表3-5中的2.7项所得税应为调整所得税。理由: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分析属于融资前分析,用到的所得税数值应为与融资方案无关的调整所得税。 (2)现金流入中应增加销项税额,现金流出中应增加进项税额和增值税。理由:考虑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引起的影响。 2. (1)计算期第1年的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0 现金流出:建设投资=1200万元 (4)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5-1+59.33/341.89=4.17(年)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0-1200=-1200万元 (2)计算期第2年的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①销售收入=600万元;②销项税额=600×17%=102万元 现金流出:①流动资金=100万元;②经营成本=200万元;③进项税额=160×17%=27.2万元;④增值税:102-27.2-200=-125.2万元,还有125.2万元未抵扣,本年应交增值税为0。注意: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 ⑤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值税×10%=0×10%=0 ⑥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25% 注释: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所得税税率=(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经营成本-折旧和摊销)×所得税税率 固定资产折旧=(1200-200)×(1-5%)/5=190万元 注释1:固定资产原值=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无形资产费用+其他资产费用)-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注释2: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分析属于融资前分析,不考虑建设期利息;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分析属于融资后分析,应考虑建设期利息。 摊销=0。 息税前利润=600-0-200-190=210万元 调整所得税=210×25%=52.5万元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600+102)-(100+200+27.2+0+0+52.5)=322.3万元 (3)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各年数据,填入表中(见表3-8)。 注:计算期第3年的增值税计算应继续抵扣第2年未抵扣完的固定资产进项税。 表3-8该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3. 不能。理由:项目投资回收期(静态)一是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二是不考虑投资回收以后的现金流量,因此不能够用来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4. (1)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与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的区别在于:现金流出中包括用于建设投资的项目资本金、用于流动资金的项目资本金、借款还本付息、所得税,其他项目相同。 用于建设投资的项目资本金=8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的项目资本金=100万元。 (2)各年计提折旧=(1200-200+12)×(1-5%)/5=192.28万元(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分析属于融资后分析,固定资产原值应考虑建设期利息) 第6年回收固定资产余值=(1200-200+12)×5%=50.6万元 (3)采用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还款,因此各年还本付息额为: 银行贷款+建设期利息=1200-800+12=412万元(注意不要忘记建设期产生的利息) 每年偿还本金=412/5=82.4万元 生产期第一年应付利息=412×6%=24.72万元,还本付息额:82.4+24.72=107.12万元;第二年应付利息=(412-1×82.4)×6%=19.78万元,还本付息额=102.18万元; 第三年应付利息=(412-2×82.4)×6%=14.83万元,还本付息额=97.23万元; 第四年应付利息=(412-3×82.4)×6%=9.89万元,还本付息额=92.29万元; 第五年应付利息=(412-4×82.4)×6%=4.94万元,还本付息额=87.34万元。 (4)各年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折旧和摊销-利息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 注释: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经营成本-折旧和摊销-利息支出)×所得税税率 生产期第一年利润总额=600-200-192.28-24.72-0=183万元 生产期第一年所得税=183×25%=45.75万元,其他各年计算方式同此。 (5)各年数据填入表中,见表3-9。 表3-9该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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