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个公司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但在该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甲、乙两个公司合并成立丙公司,债权债务归于消灭。此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称为()
A、提存
B、混同
C、抵销
D、清偿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混同可因债的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而发生。前者主要是指企业的合并、债权债务的概括继承等;后者是指债权人承受债务人对自己的债务,或者债务人受让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本题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属典型的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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