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引水洞和水电站组成。水库大坝为黏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为70m。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危险源分类、识别管理及应对措施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事件2: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选用振动碾对坝体填筑土料进行压实;施工前通过碾压实验确定土料填筑压实参数:坝体填筑时先进行黏土心墙填筑,待心墙填筑完成后,再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并分别进行碾压。 事件3:某天夜间在进行水电站厂房混凝土浇筑时,现场灯光昏暗,一工人在距地面13m高的作业处攀爬脚手架,不慎跌落,直接坠地死亡。 【问题】 1.简单说明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项主要内容? 2.简单说明事件2中施工单位通过碾压试验,确定的黏土心墙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哪些? 3.指出事件2中坝体填筑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指出事件3中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简要分析该高处作业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指出该安全事故等级。
【正确答案】:1.简单说明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项主要内容? 答案: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5)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7)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8)用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9)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 (10)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4)安全例会、技术交底制度; (15)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验收制度; (16)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制度; (17)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8)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9)应急管理制度; (20)事故管理制度; (21)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 2.简单说明事件2中施工单位通过碾压试验,确定的黏土心墙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哪些? 答案:事件2中施工单位通过碾压试验,确定的黏土心墙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或碾重)、土料的含水量、碾压遍数、铺土厚度、震动频率、行走速率等。 3.指出事件2中坝体填筑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答案:事件2中坝体填筑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先进行黏土心墙填筑,再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 正确做法:心墙应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平起填筑。 (2)不妥之处:待心墙填筑完成后,再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并分别进行碾压; 正确做法:应跨缝碾压。 4.指出事件3中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简要分析该高处作业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指出该安全事故等级。 答案:(1)高处作业的级别标准为: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故事件3中高处作业的高度为13m,所以高处作业级别属于二级。 (2)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强风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系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故事件3中高处作业种类为特殊高处作业(或夜间高处作业)。 (3)事件3高处作业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 ①照明光线不足(或灯光昏暗); ②未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或安全网不符合要求); ③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符合要求); ④工人违章作业(或攀爬手脚架); ⑤下方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他有害气体而未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 ⑥工作地方离带电体过近; ⑦没有专人监护或与地面联系信号、装置等。 (4)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关于事故等级的分类,Ⅳ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是指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中毒)30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本工程事故中,一名工人坠地死亡,因此该事故安全事故等级为Ⅳ级(或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