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挖掘机一台,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款为7.8万元。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额为0.36万元。(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8万元。(3)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额合计为0.66万元。(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5)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销售额25万元。(6)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说明: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假设煤的资源税税率为5%,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正确答案】:

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煤层气是指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与煤炭资源伴生的非常规天然气,也称煤矿瓦斯。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属于煤层气,不需要缴纳资源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9000×500×1/3÷10000×5%+200×500÷10000×5%+500×500÷10000×5%=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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