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是( )
30年
50年
70年
原则上没有使用期限
依《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第2款,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没有使用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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