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地在甲市,2020年5月对其在乙市开发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资料如下:(1)2019年3月以24 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已按规定缴纳契税。(2)2019年4月起对受让土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15 000万元,开发费用6 400万元。(3)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归属于该项目利息支出3 000万元。(4)2020年4月整体转让该项目,取得不含税收入75 0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共计36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回答该项目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地点。
【正确答案】:

该企业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乙市)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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