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的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该施工合同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认为该工程涵洞数量太少,无法满足排水需要,于是提出增加三座涵洞,所增加的涵洞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目。监理人在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通知书。承包人收到变更意向书后认为该变更可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交了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在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后确定了变更工作的单价。最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承包人实施该变更。
【问题】1.试说明合同条款规定的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正确答案】: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如下:①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②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③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④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⑤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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