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甲与律师乙是配偶,公民丙与甲、乙均为大学同学。现丙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委托乙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同时向甲所在的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处应当( )
A、受理申请,指派甲公证员办理
B、受理申请,但要求甲公证员回避
C、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D、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公证活动的回避原则,是指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不能办理与本人、配偶及他们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公证,以防因不公证而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 回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证员依法自行回避;二是当事人申请回避。 自行回避:指办理公证的公证员遇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事项时,自觉主动地退出对该公证事项的办理。申请回避:指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某个或某几个公证员不参加承办本人的公证业务。 公务员回避的几种情况: 第一,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近亲属的公证业务。 第二,公证员不许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业务。 第三,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公证业务。 申请回避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而且贯穿于公证的全过程,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申请回避。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