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正确答案】: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本身以及对所有其他组织、个人所具有的法律上的效力,主要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3)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4)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题目解析】: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本身以及对所有其他组织、个人所具有的法律上的效力,主要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机关、组织、个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 (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实施后,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主体本身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撤销或废止;行政相对人超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后,不得对该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即使在复议、诉讼期间,相对人非经法定程序,亦不得停止对该行为确定的义务的履行。 (3)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行政行为生效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所有个人、组织都要受该行为的约束,履行该行为确定的义务,不得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有关要求的行为。 (4)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相应行为为之定的义务,如其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应行政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相对人履行,如相应行政主体不具有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法定权力,该行政主体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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