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C不符合规定。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AD不符合规定。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