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伙企业债权申报期限【正确答案】:(1)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