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A银行向B银行拆入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恰逢此时国内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行情看涨,A银行为了获得更好的利润,就决定将拆入资金中的3000万元投资于股票市场,又将另外5000万元借贷给了某房地产公司用以房地产开发。直到2008年12月底,A银行才向B银行归还该笔拆入资金。
我国《商业银行法》对拆借资金的用途有哪些特别规定?
【正确答案】:
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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