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营机构有下列( )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暂停自营业务半年至1年的处罚。
A、由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10%以上股份的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B、由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C、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D、从事或参与内幕交易和操纵行为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

第三十五条 证券经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暂停自营业务半年至一年的处罚:

(一)不接受、不配合证监会的检查、调查;

(二)不按规定上报自营业务资料和情况报告;

(三)由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10%以上股份的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

(五)以自己名义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

(六)委托其他证券经营机构代为买卖证券;

(七)其他违反自营业务管理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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