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监理公司接受业主委托,对某设备工程的设备安装、调试进行全过程监理。业主与设备安装公司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14周。设备安装公司按工作最早时间编制了如下图所示的安装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设备监理工程师通过对设备安装进度计划的评审,确定了应重点控制的工作,并根据该进度计划,编制了进度管理监理细则。 事件2:设备安装公司在合同执行时发现,因C工作与G工作都需要使用同一台起重机,遂向备监理工程师提出,将c工作的开工时间按最迟时间安排,以降低成本。 事件3:因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使D工作的工作持续时间延长2周;因业主购置的设备没按时到货,使F工作比原计划推迟3周开始。设备安装公司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将合同工期顺延5周的申请。 事件4:因设备基础施工中发现地下不明埋藏物,导致J工作停工2周。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是属于非设备安装公司原因造成停工,随即主动通知设备安装公司将合同工期顺延1周。 问题:


【正确答案】:(1)不合理。 (2)总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1周。 (3)理由:D工作是关键工作,影响2周计划工期。因为该进度计划的计划总工期比合同工期短1周,所以只影响合同工期1周。 (4)在批准D工作延期后,F工作拥有4周总时差,其推迟3周开工不影响总工期。 (5)综上所述,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停工。仅影响合同工期1周,所以设备安装单位提出延期5周不合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合同工期顺延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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