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工作人员在朋友圈分享以下信息:“我司优秀基金经理甲管理的基金A自设立以来刚好运作9个月,9个月内实现35%的投资收益,最大回撤仅2%,是一只相当保险的高收益产品,近期基金开放,预购从速。”上述行为中,该工作人员违反了( )规定。Ⅰ.不得公开推介或变相公开推介私募基金Ⅱ.不得使用可能误导投资者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Ⅲ.不得推介或片面节选过短的基金产品过往业绩Ⅳ.不得使用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Ⅱ、Ⅲ、Ⅳ
D、Ⅰ、Ⅲ、Ⅳ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1)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如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产品,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已注册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的除外。

(2)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产品合同及销售材料中存在包含保本保收益内涵的表述,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等;产品名称中含有“保本”字样;与投资者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等文件,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向投资者口头或者通过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5)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6)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7)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8)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9)恶意贬低同行。

(10)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11)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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