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18年12月将本企业生产的高档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该产品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已知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1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15%。


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1+10%)÷(1-15%)]×13%=12941.18×13%=1682.35(元)


【题目解析】:

破题点:将本企业生产的高档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视同销售
注意: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税基保持一致。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10000×(1+10%)÷(1-15%)]=12941.18(元) 

所以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12941.18×13%=1682.35(元)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