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董事长王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300万资金投入某网络借贷平台,2019年7月,该平台倒闭,甲公司损失惨重,部分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该部分股东中的下列股东因此拟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其中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有( )。
A、已经连续240日持有甲公司1.2%股份的乙有限责任公司
B、已经连续360日持有甲公司0.8%股份的李某
C、已经连续90日持有甲公司5%股份的郑某
D、已经连续200日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赵某
【正确答案】:AD
【题目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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