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
A、地役权主体的扩大
B、地役权客体的改变
C、地役权的广泛传播
D、地役权的有偿性
E、地役权的不要式性
【正确答案】:ABD
【题目解析】:地役权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地役权主体的扩大。现代很多国家的法律赋予地上权人、永佃权人、典权人在其权利存续期内可设定地役权。②地役权客体的改变。地役权现在则逐渐分离出地役权和相邻权两种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的学说、判例中出现了空间地役权的概念。③地役权的有偿性。传统的地役权是无偿的,而现代很多国家则规定地役权可以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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