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阐述票据法上的公示催告的制度。
【正确答案】:所谓公示催告,是有管辖权的法院依当事人之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之利害关系人,于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逾期不申报则产生失权效果的程序。这是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界定公示催告的,对于公示催告的程序,一般由民事诉讼法予以规定。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界定公示催告。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公示催告是指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相分离的一种制度。我国《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民事诉讼法》更专章规定了票据丧失后的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的意义在于防止善意受让以及除权判决。
公示催告的程序是:(1)申请。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2)法院审查申请。经审查申请不符合要求时,裁定驳回申请;申请符合要求时,即决定受理申请;(3)通知止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当立即向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书,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止付通知,应当立即停止支付;(4)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应在自立案之日起的3日内发布公示催告的公告,将相关票据公布于众,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申报权利;(5)除权判决。如果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没有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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